2022年11月中旬,黑龙江省教育厅通过学校告诉家长,自修小语种(如日语)的高二学生不能用小语种参加2023年1月省学考,必须用英语参加省学考。家长对此有异议:1.有关全省学考文件中并没有此项规定 应该按文件执行2.距离考试前一个多月时候告知家长此项规定,不符合‘考试规则三年早知道原则’。3.学生长期自修小语种,用英语参加学考是无法通过的。诉求:今年允许高二自修小语种的考生用小语种参加省学考,不是必须用英语学考。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第一次纳入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于2023年1月初考试。
2020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对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开设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教学条件、办学基础、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等,系统考虑课程、教学、评价,统筹设计、整体安排普通高中课程实施。外语科目是国家要求的统一考试科目,不是选修课程。《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外语科目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学校在安排课程时,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文件中的规定,学生和家长不知晓,省市区校没有任何提前告知,否则学生也不会选择日语学考。诉求允许高二自修日语的学生用日语参加学考。并严肃追究各级在政策宣传解读中的失职行为。